全县广大居民朋友:

 清明节将至,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摒弃陈规陋习,大力倡导文明低碳、安全环保的祭祀新风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,现向全县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:

 一、倡树文明新风,弘扬孝道美德。积极践行厚养薄葬理念,对在世老人多尽孝心、给予更多关怀,确保其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乐。倡导以鲜花祭扫、丝带寄思、家庭追思、网络祭奠等现代文明方式缅怀先人,自觉抵制焚烧纸钱、香烛、燃放鞭炮等迷信落后习俗,用文明简约的方式寄托哀思。

 二、深化殡葬改革,引领时代新风。广大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、以身作则,带头文明节俭办丧,带头抵制不良陋习,带头宣传殡葬改革政策,主动引导亲属、邻里和身边群众践行文明祭祀理念,以实际行动传承文明新风。

 三、严守防火规定,守护绿水青山。要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意识,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“十不准”:

 不准携带火种进山‌;

 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;

 不准在林草区吸烟点火照明;

 不准在林草区野炊烧烤食物;

 不准在林草区上香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;

 不准炼山、烧荒、烧田埂草、堆烧;

 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草区内玩火;

 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;

 不准在林区和草原狩猎、放火驱兽;

 不准让老、幼、弱、病、残者参加扑火抢险。

 坚决防范祭祀用火引发火灾,倡导广大居民前往县城周边集中祭祀点文明祭扫,从源头杜绝各类安全事故,共同守护我县生态安全。

 移风易俗、文明祭祀,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。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,让我们携起手来,从自身做起、从现在做起,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,共度一个平安、文明、祥和的清明节,为全面建设“强美富优”现代化新盐池贡献力量!



盐池县文明办

盐池县林业和草原局

盐池县民政局

2026年3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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