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5日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锦梅带领督查组按照“原问题、原建议、原点位”的要求,对执法检查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实施所梳理的3个方面13条具体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跟踪督查,并主持召开座谈会。

督查组先后到县中医医院、绮草堂医药有限公司一分店、花马池镇便民服务中心、中心卫生院、裕兴村村卫生室、县医院、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医保局等点位,针对所提出的13条具体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。

督查组强调,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“看病钱”、“救命钱”,各相关单位必须始终以严的基调、实的作风抓好监管和整改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。

县领导李渊参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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